返回列表 发布时间:2021-04-23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课程组工作规范(第2版)190118(第2版终稿)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课程组工作规范

(第2版)

课程组是最基层的教学管理单元,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一环。为加强课程教学的管理,增进教师间的教学沟通、协调和交流,提高课程教学的教研教改水平,推进课程建设力度,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和一致性,特制定本规范。

 

一、 组织原则

1.课程组

对有2个(含)以上教师开设的同一课程编号的课程设立课程组,课程组课程要求统一课程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考卷(含期末考卷、期中考卷)。

2.课程组成员

一般相对固定,随学院实情可能会有临时调整。

3. 课程组长

1)每个课程组设组长1人,课程组长原则上由具有5年(含)以上本课程教学资历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2)院级核心(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微机原理与单片机技术)课程组长由学院讨论决定;其它课程的课程组长由各系主任召集全系会议讨论决定;对各系有交叉的课程(即2个以上的系同时开设的课程),其课程组长由各系之间协商决定。

3)课程组长名单在每学期末教学任务下达后,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公示后生效。

 

二、课程组组长职责

1.组织召开课程组会议

原则上每个月召开1次会议,开学前后和课程结束前后要开会研究教学或出卷问题。做好会议考勤、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现场拍照等工作,负责会议的总结和资料的收集。

2.组织本课程的宏观教学事务运行,包括课程标准制定、课程教材选用、教学大纲制定、理论与实验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式选定、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课程教研教改等工作。

3.组织本课程的集体备课、集体出卷(含期中考卷、期末考卷)、集体流水阅卷、统一期中考卷、考试组织(含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工作。

4.了解和收集学生对本课程的教学现状评价,并组织后续的教学改进工作。

5.负责本课程的期中、期末试卷质量把关,包括试卷的题型、题量、难易度以及版面格式等,对期末考卷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在试卷文印单上签字,再送交系主任审核签字。

6.组织本课程教学资料的撰写和整理,包括试卷命题计划、文印单、考试情况分析表等。

7.组织本课程各类教研教改项目的申报,推动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

8.院级核心课程组长参与学院本课程教学任务的协调安排。

9.完成学院临时安排的与本课程相关的工作。

 

三、课程组成员职责

1. 接受课程组组长的工作安排,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 按时参加课程组的教学工作会议。

3. 对本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献言献策。

4. 定期观摩本课程组其他老师的课堂教学,并积极与其交流。

5. 收集整理本班学生对本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6. 承担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任务。

 

四、各系管理职责

1. 组织会议讨论确定各课程组长的人选问题并将结果上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 各系(副)主任要通过听课、与学生交谈、学生信息员反馈以及期中教学检查等方式获取的情况,督促相关课程组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 对履行课程组长职责不力的老师,系主任要及时提出批评,必要时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更换课程组长的人选。

4.在进行期末考卷审查时,必须先由课程组长完成试卷审核,并在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命题人栏上签名后,系主任方可在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上签名。

 

 

五、学院管理职责

1. 学院要根据期末确定的下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确定学院核心课程的课程组长人选,督促系级课程组长的人选落实。

2. 学院领导要根据听课、督导组听课反馈以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反馈的信息,及时提醒相关系及课程组注意改进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

3. 协调确定各系之间交叉课程的课程组组长人选。

4. 因故需要更换课程组组长的,需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后续再做修改补充。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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